|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00155 | 文号 | 通告〔2020〕第1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研究指导中心 |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水市区2020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通告已于2020年 3月17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丽水市区2020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优惠价标准》的背景
《丽水市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丽政发【2019】32号)第四十五条“廉购价、优惠价的确定,以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发布时的年度价格为准;廉购价不高于政府公布的房屋重置价,优惠价不高于公寓建设的成本价。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市场价按照安置房交付时同类地段商品房市场价确定。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优惠价由市政府另行公布。”市征收部门根据建筑造价专业机构测算,丽城改指【2018】20号《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及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费用中标单方造价等,分析人工费和原材料价格因素,结合市区房屋重置价标准以及2019年度农民公寓住宅廉购价优惠价标准,拟确定:
丽水市区2020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公寓式住宅安置房的廉购价、优惠价为:
北城区块(中心城区)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为1040元/㎡,优惠价为3050元/㎡;储藏间价格按廉购价认购,车库(位)按市场价认购。
南城区块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为 910 元/㎡,优惠价为 2870 元/㎡;储藏间价格按廉购价认购,车库(位)按市场价认购。
联城区块已经具备公寓安置条件,公寓式住宅安置房的廉购价、优惠价及储藏间、车库(位)认购标准参照南城区块标准执行。
具体测算过程:
北城区块(中心城区)2019年度农民公寓住宅廉购价为1010元/㎡,农民公寓安置优惠价为3000元/㎡;南城区块2019年度农民公寓住宅廉购价880元/㎡,农民公寓安置优惠价2820元/㎡;柴间价格按廉购价结算,车库价格按(提供房源小区)市场价购买。
建筑造价专业机构根据2018年与2019年的测算房屋工程造价综合指数,预测2020年房屋重置价格系数为2.32%, 2020年丽水市市区房屋征收砖混结构二等房屋的重置价格为1040 元,相较2019年重置价标准提高了30 元/㎡。根据“廉购价不高于政府公布的房屋重置价”的规定,拟确定2020年北城区块(中心城区)的廉购价为1040元/㎡, 南城区块的廉购价为 910 元/㎡。根据“优惠价不高于公寓建设的成本价。”的规定,参考丽城改指【2018】20号《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标准》关于“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原则上不超过3500元/㎡(不含土地款、监理费),不低于3000元/㎡(不含土地款、监理费)”,另2018年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与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公司签订的全过程代建开发合同书显示: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费用中标单方造价为3211元/㎡,综合2019年度人工费和原材料价格因素,拟确定2020年北城区块(中心城区)的优惠价为3050元/㎡(在2019年优惠价基础上加了50元),南城区块优惠价为 2870 元/㎡。
二、主要内容
丽水市区2020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公寓式住宅安置房的廉购价、优惠价为:
北城区块(中心城区)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为1040元/㎡,优惠价为3050元/㎡;储藏间价格按廉购价认购,车库(位)按市场价认购。
南城区块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为 910 元/㎡,优惠价为 2870 元/㎡;储藏间价格按廉购价认购,车库(位)按市场价认购。
联城区块已经具备公寓安置条件,公寓式住宅安置房的廉购价、优惠价及储藏间、车库(位)认购标准参照南城区块标准执行。
三、关于施行时间
《丽水市区2020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公寓式住宅安置房廉购价、优惠价通告》适用于2020年度发布征收公告实施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