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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2026/01/13 1.9w 阅读 405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160R/2026-1010466399 文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6-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14 19:2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各县(市、区)科技局、局属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科技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流程,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紧密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科技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事项,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监管对象与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确定监管对象主要涵盖:科技类校外培训、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机构及个人;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学校、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爆破单位;以及处于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等。其中,“双随机”检查对象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予以确定。

二、聚焦监管内容与重点

(一)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检查行为规范与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赋予“行政行为码”,确保涉企行政检查规范、透明。(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二)深化随机抽查机制

持续深入推进科技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针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结果应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爆破单位未按规定报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事项开展随机抽查,并坚持深化部门间联合随机抽查。确保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超过90%,到期任务完成率实现100%。(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三)强化日常巡查力度

依据机构改革后的科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大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地震安全性评价、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国家重点工程相关单位,以及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日常巡查频次。增强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全力营造优良的创新创业和地震监测的法治环境。(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积极联合教育、综合行政执法、建设等有关部门,针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结果应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爆破单位未按规定报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开展联合行政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管集成度,有效避免多头、重复、低效检查。(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科技局充分发挥指导与督促作用,助力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需严格依照监管职责,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以及具体任务实施方案。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局属各处室、各县(市、区)科技局务必遵循依法行政和涉企行政检查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巡查、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执法任务在本地、本部门按时、高质量落地落实。

(三)夯实执法责任体系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执法工作公正、公平、合法。

附件:2025 年度全市科技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表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





2025年度全市科技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管主项

行政检查事项代码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监管对象

监管范围

监管类别

监管方法

监管频次

实施方式

实施主体

实施层级

备注

1

对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330614015001

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行政检查

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年度

单部门

科技部门

市、县

“双随机”计划

2

对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的监管

330697001000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的行政检查

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年度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地震主管部门、建设部门

市、县

“双随机”计划

3

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监管

330697008000

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行政检查

学校、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等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年度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地震主管部门、教育部门

市、县

“双随机”计划

4

对爆破单位的监管

330697010000

对爆破单位未按规定报告的行政检查

爆破单位

/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年度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地震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市、县

“双随机”计划

5

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认定的监管

330606011000

对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认定的行政检查

科技成果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技术交易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科研人员

/

非现场检查

日常巡查、核查

年度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科技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市、县


6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

330606041000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检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

现场检查

日常巡查

年度

单部门、多部门联合

科技部门、教育部门、综合执法部门

市、县


7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监管

330697002000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违规承揽业务的行政检查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

/

现场检查

日常巡查

/

单部门

地震主管部门

市、县


8

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国家重点工程的监管

330697006000

对建设工程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政检查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

日常巡查

/

单部门

地震主管部门

市、县


9

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监管

330697007000

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政检查

不特定对象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

现场检查

日常巡查

/

单部门

地震主管部门

市、县


10

对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应用的监管

330697009000

对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应用的行政检查

经过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内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经过地震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

现场检查

核查

/

单部门

地震主管部门

市、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