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16W/2026-1010518057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组织机构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司法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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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办公室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司法局2026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分局):
现印发《丽水市司法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执行到位。
二、承办处室要认真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由办公室归档,确保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到位。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处室(分局)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丽水市司法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丽水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丽水市司法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