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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童话云和木制玩具节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3/11/12 9.7k 阅读 498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3-44086 文号 通告〔2023〕8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童话云和木制玩具节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09:0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第七届童话云和木制玩具节将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在云和县举办,为确保活动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空域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决定在玩具节期间,在云和县范围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段及区域

2023年11月10日17时至22时;2023年11月11日17时至22时。

云和城区东至城东路,南至复兴路,西至新建南路,北至城南路。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