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14935 | 文号 | 丽政办发〔2020〕73号 |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9年度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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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4〕23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及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155号),经乡镇(街道)自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以及市级主要媒体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莲都区白云街道等16个乡镇(街道)为2019年度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街道)以此为新起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取得更大的成绩。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工作举措,创新工作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
附件: 2019年度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度丽水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莲都区:白云街道、碧湖镇
龙泉市:龙渊街道、剑池街道、小梅镇
青田县:温溪镇、仁庄镇、高湖镇、仁宫乡
庆元县:濛洲街道、松源街道
缙云县:五云街道、七里乡
遂昌县:新路湾镇
松阳县:叶村乡
景宁县:鹤溪街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