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1-33495 | 文号 | 丽政办发〔2021〕51号 |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 成文日期 | 2021-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09:3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陈江风等8人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陈江风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 浩 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 震 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叶杨军 市司法局复议综合处处长
姚安魏 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
罗文燕 浙江工商大学宪法行政法学教授、行政法博士
徐扬眉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商法硕士
李晓丽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市政府法律顾问按照《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工作,聘期5年。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