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拟对《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丽人社〔2025〕1号)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现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6月4日。
联系人:韦玥,联系电话:0578-2091249,电子邮箱:396670727@qq.com;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615号11楼1131室,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http://rsj.lishui.gov.cn/art/2025/6/5/art_1229275321_5526541.html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