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评聘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丽人社函〔2026〕11号)精神,经研究,现开展丽水市工艺美术、经济专业、技工学校教师中评委专家库更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四)热心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职称评审工作政策,熟练使用评审系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
(五)申请工艺美术中评委专家库成员的,原则上需担任高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师或从事工艺美术教学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2年以上;申请经济专业中评委专家库成员的,原则上需担任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及以上经济师、高级及以上会计师或从事经济、会计教学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2年以上。申请技工学校教师中评委专家库成员的,原则上需担任高级及以上讲师、高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及以上教师或从事技工院校教学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2年以上。
(六)一般需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公务员、没有相应职称的行政领导、存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填写《丽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县级推荐至所在地初评委(设在属地人力社保部门),市本级、丽水经开区推荐至市中评委(市人力社保局)。原已在专家库的且符合专家库成员条件的成员,经相应评委会确认同意后,可不填报审批表。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初评委对属地申请人有关信息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各地推荐的名单中,新推荐的人数应占推荐名单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请各初评委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名单汇总表(附件2、3、4)及新申请人员审批表以纸质版及光盘形式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备案入库。经市人力社保局(中评委组建单位)研究后,确定中评委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备案入库。
三、工作要求
各地应做好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入库。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初评委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对申报信息进行真实性核实,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严格落实保密要求,推荐对象名单不得通过网络传输,不得对外公布申报人员信息。
工艺美术中评委、经济专业中评委联系人:吴建勇,电话:2091215;技工学校教师中评委联系人:张艾佳,电话:2091219。
附件:1.丽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审批表
2.丽水市工艺美术中评委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
3.丽水市经济专业中评委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
4.丽水市技工学校教师中评委评审专家名单汇总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