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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吕绍泉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5/07/23 1.5w 阅读 135 点赞
索引号 001/2025-43974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吕绍泉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16:4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关于吕绍泉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5)浙丽莲公告字第179号

    申请人叶秀绒(代理人:吕慧卿)于2025年7月24日向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吕绍泉(男,于1928年7月31日出生,于2009年9月29日死亡)死亡时遗留的坐落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51-59号9幢102、202的不动产。现本处受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代为核实被继承人的婚姻、死亡、遗嘱、法定继承人、不动产权属等法律事实,根据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程序要求,通过公告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相关主体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申请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将通知申请人前往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本处联系地址:丽水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丽水为侨服务全球通办证室(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5楼)。

    联系人:华增梅    电话:2106083。

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2025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