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丽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由市妇联牵头制定,为广大山区妇女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
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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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产业拓展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移民安置点、大搬快聚安置点等人口集聚的区域,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闲置用房、小微园、标准厂房等资源,建立巾帼共富工坊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在来料加工特色块状经济、推进来料加工基地建设等方面依法给予场地、用地、用电、运费补贴等政策支持,推动来料加工点“个转企”,走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之路。02
专业技能提升
结合“十万技能人才共富能力大提升行动”,举办重点经纪人、新经纪人、平车技能、民间传统手工技艺、数字化应用等培训。市级部门每年统筹安排资金举办示范性、引领性培训班次;县(市、区)通过合理安排培训班次,丰富培训课程,提高培训覆盖率。03
信贷保险支持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来料加工清单内企业及经纪人的信贷支持力度,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给予贷款人不低于利息支出50%的贴息补助(最高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发推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保险产品,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给予投保人不低于50%的保费补贴。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最大限度降低来料加工企业的物流成本。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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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培育扶持
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新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产业集聚地域从业的新工人,可实行一定额度的全勤与用工奖励。06
选树典型示范
三年创建10个县级巾帼共富工坊服务中心,给予服务中心所在乡镇(街道)10万元奖励。全市每年选树一批特色示范型来料加工点(企业),针对我市人文旅游、风俗民情等进行产品工艺开发加工,并具备吸引人才能力的来料加工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全市每年选树10名来料加工领军经纪人,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每年选树10名新经纪人,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每年选树100名来料加工能手,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及时制定出台和调整完善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政策与办法,推动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市妇联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施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