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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常宅村城中村改造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

2020/11/26 8.3k 阅读 530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0-31754 文号 征地公告〔2020〕第76号
组配分类 公告和通告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常宅村城中村改造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27 00: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因丽水市区2020(15)号地块(常宅村城中村改造储备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常宅村、白前村集体所有土地7.1237公顷(106.8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以村委会为单位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申请,方可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等证明资料,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者未提出异议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联系电话:2251576。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红线图

            3.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第76号.cebx


附件

附件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doc


附件

附件2:红线图(常宅).pdf


附件

附件3:勘测定界表.pdf


附件

附件3:现状调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