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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06/03 1.8w 阅读 112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4-40932 文号 丽政办发〔2024〕43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15:4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和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23年5月30日印发的《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税固本强基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35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财税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