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房产民生类-公积金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完善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02/21 1.5w 阅读 403 点赞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分中心、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关于保持住房公积金业务平稳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现就我市优化完善租房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月提取限额为1500元/人,可按月按需提取,提取金额为实际间隔期间的总额,但不得超过12个月的总额。

二、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