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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丽水市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2025/04/10 3.4k 阅读 135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5-41348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丽水市国家保密局
成文日期 2025-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国家保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1 11:2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国家保密局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国家保密局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纪律监督电话:0578-2098285

举报投诉电话:0578-12345

一、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国家保密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8楼)

二、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十九条至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二条。

三、工作职责

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全市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1

涂文莉

男

11110066011

2

黄伟

男

11110066008

3

应翔

男

11110066006

4

杨涛

男

11110066010

五、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自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浙江省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涉密军工、印制、信息系统集成等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和属地监管机制,强化日常保密监督检查。


保密行政检查流程图

图片1.png


保密行政强制流程图

图片2.png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