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7-00258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7〕10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2017-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6年11月1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车俊进行了动员讲话,并指出:打好治危拆违攻坚战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对干部队伍担当精神的一次检验,是经济转型和社会治理升级的重要推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坚决打赢治危拆违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全面加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安全防线。会上,熊建平副省长作具体部署。
2016年11月18日,丽水市召开全市“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和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朱晨市长作了重要动员讲话,陈景飞副市长作了详细部署。朱晨市长还专门批示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
2016年12月6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制定了总体要求、明确了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并详细制定了城乡危旧房治理、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三个主要专项行动的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以加快转型和保障民生为主线,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四无”(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企业(作坊)集中整治等工作载体,坚持“拆、治、改、建、管”多措并举、查补短板、综合治理,从2016年11月到2017年底,重点实施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城中村(旧社区)改造和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同时推进“四无”和“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农房确权确违等7大专项攻坚行动,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从根本上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丽水发展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三、文件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54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不懈打好治危拆违攻坚战的紧急通知》(浙委办传[2017]3号)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