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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火清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6/03/22 5.8k 阅读 539 点赞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16W/2026-1010515311 文号
组配分类 民生信息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夏火清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7:0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关于夏火清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2026)浙丽莲公告字第93号

 

    申请人夏伟君于2026年3月23日向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夏火清(男,1953年8月2日出生,于2006年7月13日死亡)死亡时遗留的坐落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花苑10幢一单元302室的不动产(包括储藏间-003)。现本处受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代为核实被继承人的婚姻、死亡、遗嘱、法定继承人、不动产权属等法律事实,根据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程序要求,通过公告向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相关主体可在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申请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将通知申请人前往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本处联系地址:丽水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丽水为侨服务全球通办证室(丽水市莲都区商会大厦5楼)。

    联系人:华增梅    电话:2106083。

 

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2026年3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