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先后在我市青田县、遂昌县、景宁县、云和县、莲都区5个2018年“无欠薪”创建单位中抽取10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含2个样板示范项目、2个交通项目、1个水利项目,其余5个项目由检查组随机抽查确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对每个县(区)分别检查了2个项目,重点检查了被检查项目在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银行代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及工资支付保证金等6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浙江无欠薪”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落实分账管理、工资银行代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制度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我市治欠保支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全市欠薪问题综合治理能力,使治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