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6/09/03 1.5w 阅读 21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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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1.《实施意见》的制订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把推进结构性改革作为今年的攻坚任务,部署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工作。降成本作为今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中央和省里已经做出具体部署,打出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税费负担、企业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电力价格、社会保险费等在内的一整套“组合拳”。4月5日,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内杭州、宁波、温州等地陆续出台了惠企减负政策意见,可以说此次从中央到地方推进企业减负的力度空前。《实施意见》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做好“降成本”工作,对于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 

  2.《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9号)制定,对相关要求提出了落实措施;参考了杭州、宁波、温州的相关政策意见;结合了我市《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36号)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对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做法进行吸收。同时,结合“精准帮扶企业促发展”活动中企业集中反映的融资、批等共性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 

  3.《实施意见》的出台能达到什么目标效果? 

  答:《实施意见》力求精简、可操作、有力度,同时兼顾系统性,确保措施一次性制定到位,让企业有获得感。据预测,《实施意见》的出台,今年预计将直接减轻企业负担25-30亿元。其中出口退税18亿元、“营改增”扩围减税4亿元、贷款利息减少2亿元、电费优惠4500万元、中介服务费减少4500万元等等。 

  4.《实施意见》的总体框架是怎么样的? 

  答:《实施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33条。前7部分主要围绕“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用工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用地成本,优化政府服务”,共提出了30条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第8部分主要围绕如何贯彻好《实施意见》提出要求。 

  5.《实施意见》的执行范围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执行,文中条款涉及有执行期限、范围的从其规定,涉及项目资金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兑付。本意见实施过程中,国家、省有新政策出台,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6.围绕降低企业项目审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关键是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便捷企业办事。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前移,加快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下沉到开发区,为企业办理提供便利。二要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重点是深化涉审中介服务改革,完善和推广中介网上竞价服务,力争服务收费平均下降15%,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三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登记改革,积极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四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减轻投标人资金成本等。 

  7.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是落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只需备案,无须税务机关批准。 

  二是严格落实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对已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供水用户和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按污水排放量计收;对未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供水用户和自备水源单位,污水处理费分别按供水的售水量和取用水量计收。实行污水浓度分档收取污水处理费。杜绝采取一刀切按售水量收取污水处理费。 

  三是降低新型墙材、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费标准。包括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简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结算程序。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70%征收。 

  四是降低质量检测鉴定收费标准。包括有关的质量检验检测费、定检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减免收费等。水土保持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药品检验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按规定的80%征收等。 

  8.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主要有哪些措施? 

  答:一是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到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并合理控制调整幅度,使最低工资标准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相适应。 

  二是降低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金额和比例,适度放宽有关保证金减免条件,加大减免力度。 

  三是从2016年5月1日起临时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到1%,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稳岗补贴,2015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符合条件企业,可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四是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重点是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的,落实省与市、县(市、区)财政1:2配套资金,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款10%-20%的奖励。 

  9.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工商业销售电价下调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47分。电能替代改造完成后用电价格优惠,免收基本电费,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优惠电价。 

  二是降低企业用气价格。加快推进城市管道天然气建设,通气市、县(市、区)严格执行我省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措施,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 0.6元以内,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选择执行居民气价;已实施阶梯气价的,可按当地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 

  10.如何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答: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鼓励银行对优质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存款及账户招投标定价行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惠企金融产品。据去年数据测算,全年全市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贷款利率,预计将减少企业利息负担2亿元。 

  二是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推广“无还款续贷”、“年审制”、“转贷通”等业务。完善小微企业帮扶基金、“助保贷”平台、企业应急转贷基金政策。 

  三是鼓励企业股改上市或到“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加快建立各类政府性产业基金,推动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引进和组建。 

  四是防范化解企业“两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如涉及抵押物缩水的,尽可能维持抵押物不变、维持授信额度不变、维持贷款额度不变。 

  1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有些什么举措? 

  答:一是依据“亩产税收”等指标,实行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其中,对亩产税收达到行业平均200%、150%、100%以上的,分别给予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75%、50%的减免。对新建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项目的企业、占地广的深加工农业龙头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作为“确属发展前景较好,但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的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优惠政策。 

  二是降低企业入园落地用地门槛。凡设定入园项目最低用地面积门槛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现有标准降低50%执行。 

  三是适当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逐步降低工业项目开工、竣工和税收履约保证金,简化退回项目履约保证金手续。对优先供地类、保障供地类、限制供地类、禁止供地类项目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出让方式、差别化用地价格等。 

  四是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出让方式。实施差别化用地管理机制,对优先供地类、保障供地类、限制供地类、禁止供地类项目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用地价格等。特别强调鼓励盘活低效闲置用地,二次开发用地视同新增出让土地。 

  五是鼓励企业通过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原有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对翻建或加层建造用于生产的,免收土地出让金。容积率超过合同约定部分,每新增667平方米生产性用房和生产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可折算为节约一亩土地,给予一定奖励。 

  六是支持标准厂房建设。鼓励标准厂房微利出租或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割转让。2016年新建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 

  12.为方便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减轻办事成本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畅通企业问题困难的办理机制。通过“精准帮扶企业促发展”行动,集中解决一批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市长热线(电话12345)、市长信箱(www.lishui.gov.cn)、96871热线等企业问题反映、协调、解决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拓宽企业反映问题渠道。 

  二是优化供电服务措施。重点推广电力部门“精准助企”行动的系列措施。包括配网停电计划“五个零时差”管理,建立专属客户经理服务制度,精简业扩办电手续等。 

  三是优化出口退税办理。将生产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市、区)。外贸企业可在出口退税申报截止之日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每月可多批次申报退税。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免)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退(免)税手续。 

  四是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推进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互设自助办税区、互设办税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从2016年3月1日起,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从2016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 

  五是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持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打造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的进口商品网上销售平台。 

  六是优化企业创业创新服务。2016年,全市发放使用科技创新券600万元以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