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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自行解散公告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2.0w 阅读 543 点赞 查看原文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自行解散公告
时间:2026-10-30 15: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331100575346213P ,法定代表人:叶飞 , 2018年3月在丽水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叁万元,业务主管单位已脱钩。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因部分会员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经书面、通讯等方式征求剩余会员意见,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为确保注销登记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会员权益,现向各位会员发出此公告。各位会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若公告期内本组织未收到全体会员半数以上的反对意见,自公告期满次日起本组织自动解散,并郑重承诺:

一、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自解散之日,设立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一并解散。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三、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赠给与本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组织。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四、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30日—11月27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

社会团体联系人:方厚媛,电话:15205889661。

业务主管单位联系人:江柳妙,电话:0579-7900267。

丽水市信用担保行业协会

2026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