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同步解读
丽水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3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市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本政策意见?
答:生物医药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产业潜力大、前景广、态势好、后劲足的优势,已被确定为未来经济的支撑点。为深入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牢牢把握“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发展主线,我市将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市区特别是开发区发展生态工业的重点工作。为鼓励生物医药做大做强,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2.本政策意见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6〕79号)是什么关系?
答: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生态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政策意见在《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生态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加大了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根据生态工业发展若干意见,总部型企业才能享受地方财政贡献超基数奖励和研发费用补助两项财政扶持政策;而根据本政策意见,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区生物医药企业均可享受地方财政贡献超考核基数奖励和研发费用补助两项财政扶持政策。生物医药企业同时可享受《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其他与本政策意见不冲突、不重复的条款。
丽水市财政局
2017年5月5日
《关于加快市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依据的法律法规、其他上位阶文件
一、《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生态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16〕79号)
丽水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1日